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圆竹结构建筑技术规程-13.3 验收项目

作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20-11-06 浏览次数:3,590次

13.3.1  墙体、楼盖、屋盖布置,抗震和抗倾覆措施等,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
检查数量:检验批全数。

检验方法:实物与设计文件对照。

13.3.2  每批次进场的竹材应进行抗弯、抗压强度检验。

检查数量:检验批中随机取样。

检验方法:按现行国家标准《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GB 50206的规定进行。

13.3.3  竹材的平均含水率不应大于20%。

检查数量:检验批中随机取样。

检验方法:按现行国家标准《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GB 50206的规定进行。

13.3.4  金属连接件,应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材质合格保证,其规格与数量,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
检查数量:检验批全数。

检验方法:实物与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对照检查;目测,丈量。

13.3.5  竹结构建筑墙体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:

墙面应平整,凹凸偏差不应大于3mm,且不应有裂纹、裂缝;

圆竹结构建筑墙体应垂直,竖向垂直偏差不应大于3mm;水平方向偏差不应大于5mm;

竹骨架组合墙体墙面平整度的检测应用2m长直尺检测,尺面与墙面间的最大间隙不应大于5mm,每米长度内不应多于1处;

竹骨架组合墙体垂直度的检测应用2m长水平仪检测,竖向的最大偏差不应大于5mm,水平方向的最大偏差不应大于3mm;

竹骨架组合墙体工程验收时,应提交下列技术资料:

1)工程设计档案、设计变更通知单、工程承包合同;

2)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档案、施工方案、技术交底记录;

3)主要材料的产品出厂合格证、材性试验或检测报告;

4)竹骨架组合墙体施工质量的自检记录和测试报告;

13.3.6  墙体的下列各项应符合设计要求,且不应低于本规程和其他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构造规定:

墙骨间距;

墙体端部、洞口两侧及墙体转角和交接处,墙骨的布置和数量;

X钢带的尺寸、角度和连接;

腹板的厚度、连接的自攻螺钉的直径及间距;

导轨的厚度、与基础的连接、与单片柱的连接;

横撑、斜撑的尺寸、连接和布置。

检查数量:检验批全数。

检验方法:对照实物目测检查或丈量。

13.3.7  楼盖的下列各项应符合设计要求,且不应低于本规程的规定:

梁的定位、间距和尺寸;

楼盖洞口周围的构造;

楼盖横撑、剪刀撑和底撑的规格尺寸和布置;

楼盖板的厚度、与梁的连接;

“品”字型竹梁的钢箍的间距和连接。

检查数量:检验批全数。

检验方法:对照实物目测检查或丈量。

13.3.8  竹屋盖的下列各项应符合设计要求,且不应低于本规程和其他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构造规定:

檩条等的定位、间距和支撑长度;

屋盖洞口周围的构造;

屋盖板的厚度、与屋架的连接。

检查数量:检验批全数。

检验方法:对照实物目测检查或丈量。

13.3.9  各种构件的制作和安装的允许偏差,应符合表13.3.9的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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