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圆竹结构建筑技术规程-8. 1 连接 一般规定

作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20-08-14 浏览次数:3,778次

8.1.1  竹结构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进行连接验算:

底层的下导梁与钢筋混凝土基础的连接,应进行螺栓的抗拔和抗剪验算;

X型钢带与上、下导梁的连接,应进行螺栓的抗剪验算;

圆竹柱与导梁的连接,应进行单个螺栓的承载力和每一剪面的承载力验算。

8.1.2  所有连接宜优先采用螺栓连接;外墙承受较大荷载时,竹骨架构件之间宜采用L型连接件连接。

1-L型连接件;2-导梁;3-自攻钉连接

8.1.3  圆竹结构建筑的同一节点或接头中有两种或多种不同的连接方式时,验算时应只考虑一种连接传递内力,不得考虑几种连接的共同工作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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